事實經過:
新北市住家的1/4
因家人債務繼承問題
歸屬債主(他拿親戚開的本票去法院辦扣押)
十幾年前房價不到200萬
他想賣我們60萬
爸媽當時沒有多餘的錢也不願意買
後來私下協議每個月付他2000元當作四分之一的房租 季繳
但那人現在很囂張
說他沒收入 物價上漲房價上漲
要我們每季多付他兩千
後來自己還折衷說那多付一千
雖然只是一點錢 但總覺得不能讓他這樣予取予求
照他的道理 以後沒事說要漲我們就得乖乖買單?
甚至還打電話以很不客氣的口吻說如果不多付給他 就要來我家找我們
口氣還很囂張說如果一季不給他七千以後就要變八千
問題:
我自己有一點小看法
1.新北市房價 跌幅
2014 Q1 最高價35.1萬
2018/01-02 28.7萬
跌幅:18.2%
照他邏輯房租是不是要降
他說台北房租在漲 也要看區域吧 我們住的也不是特別繁榮的區域
只是一般四五十年的老公寓
2. 他有四分之一權狀也要繳房屋稅地價稅,還是可以跟他商量稅我繳
房租沒辦法讓他這樣得寸進尺說漲就漲
物價上漲只是會越來越嚴重的趨勢
照他這邏輯 以後說一萬我也要付?
3. 不符合他要求就擅自登門來鬧,讓人很不舒服
4. 請他有本事把1/4賣掉或是家裡一間房間讓給他,以後都不用付?
因為迫切想解決這個問題
請問有沒有什麼法律相關的方式
謝謝大家~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