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我聲請我妹的監護權,法院卻判給我哥和我弟,我哥應每3個月向我弟公開我妹
財產狀況 收支明細及憑證.
前幾個月,我弟有收到半年支出內容,我弟沒管,昨日又收到一堆發票,也沒有貼
好,是要我弟自己整理嗎? 而且也沒有收入,我都知道我妹有補助,最重要的是
我哥沒有開具我妹的財產清冊,我妹有價值約2萬元的金子,還在我手中,我跟我
哥已經不講話了,我懷疑我哥故意不接收金子,這樣他就有藉口,是我沒有把東
西交出來,所以 他的清冊做不出來,我小孩叫我去法院提存,這麼少的東西去
提存,提存是要花我的錢,我的退休收入將來是會越領越少 我需要省錢.
問題:請問各位懂法律的版友,除了提存,是否還有其他的好辦法呢?因為哥把妹送到療養
院了,本來有外勞的,外勞走了,哥沒有請新的,妹失明 失能 失智,療養院一個看護
要照顧多人,我想知道,我妹真的沒有錢了嗎?還有錢的話,就該把妹接回家,找外勞
照顧,直到把妹的錢用完,再做打算.謝謝各位大力的幫忙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