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目前我朋友遇到一個問題
一個在台越南勞工向我朋友借錢買機票,
但是實際上機票錢是從他工廠的月薪扣除,
目前他咬定我朋友現金借錢給他,
沒有其它人在場,也沒借據佐證,不想還錢,
但是我朋友有約他出來談,
藉機錄音才發現他自己承認把借款寄回家,
在這種情形下可以告詐欺逼他還錢嗎?
他是越南勞工薪水較低,
目前就皮皮不還錢,
但是他很怕被工廠當成問題人物丟掉工作。
目前朋友手上只有錄音檔和仲介訂機票的line圖檔,
以及部分匯款資料(不包含在機票錢內),
問題:
想請問從機票錢告詐欺有辦法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