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寵物歸屬

作者: abunaihito (哈比^_<)   2018-11-15 05:03:33
事實經過:
A、B 曾為男女朋友
A 購買寵物,和B一起養,A支付花費
B 偷偷帶去打晶片
A 發現後要求改成A的名字
B 又去偷改,還把寵物偷抱走
B 後來歸還寵物給A,兩人分手
但是B同時卻去獸醫院把寵物登記遺失
A 完全不知道晶片的事
更不知道還被登記遺失
寵物後來也一直都跟A住在一起
事隔很久以後A發現才找B理論
但B拒絕把晶片登記人改回來
也沒有獸醫願意在沒有B的證件情形下
幫A處理
一開始幫忙更改的獸醫沒有給切結書或是資料留底
問題:
查過相關法令,寵物歸屬是以晶片登記者為認定
1. 曾經侵佔但是後來歸還也無解於罪名成立,而且B還偷改晶片
2. 寵物除了被B偷抱走的時間以外
一直都跟A生活在一起,也有花費證明
A用上述2點控告B侵佔可行嗎?
(有對話和證人可證明B不願意歸還)
另外當時B跟A說要把寵物接回,就要給他四萬,這樣有構成犯罪嗎?
(確實有給)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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