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當初保險業務來招募保險,我媽說他沒那麼多錢保頭期就要20萬的險。
結果業務自己匯款20萬來說可以先出,但也沒借據、口頭說要什麼時候還錢、還多少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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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保這險的期間內,
我們家有要買土地,結果這個業務找了兩個無執照的房仲業者,當初沒有評估貸款,就拿
了20萬去給地主。
事後要貸款發現貸不起來,這三個人連同地主不歸還那20萬的握權金。
這期間保險業務都裝死不回覆。
過了幾個月後,這業務來討他當初匯款的20萬,我家人跟這保險業務說,土地的事情請他
處理好,在來說這件事。
土地這件事還在處理,但也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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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月前對方寄了存證信函來說什麼不歸還他的錢。
當初「口頭」有答應他馬上要環他等等
而我們也說一個月要還他一萬,他不接受要求要利息跟全部歸還。
我們申訴到他公司的主管後,他跳槽到別的公司了..
問題:
下個禮拜要去法院,請問一下這種案件要怎麼處理呢..
因為當初我媽有很明確的表明他這個保險無法負擔
而這個業務也說有錢在還就好,我媽才答應投保。
當初也沒有簽借據、文件,對方存證信函則是自己寫說我們有答應他要立刻還。
而我們也答應一個月一萬還他,就跟上述一樣,他不答應而且要求利息。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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