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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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有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否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晚上20:30下班,剛騎出公司沒多久,原本騎在外車道,因為前面要左轉便提前轉到內車道,但轉過去沒多久看到一顆直徑20-30公分的大石頭時,看到時已經來不及就騎了上去然後摔了車,導致左腳韌帶斷裂,右手肩膀挫傷。
六、問題:
這樣能申請國賠嗎
許多路人當下有靠過來並且幫我報警
警察也有來到現場拍照及來急診室做筆錄和酒測
騎車時意識是清楚並且時速不快
但不知道為什麼已經轉到內車道才發現那顆石頭的存在
(內車道因為在高架下,晚上比較暗)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