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簡單說,我妹租房子,浴室使用的是電熱水器,洗澡洗到一半關水後,電熱水器雖然電源
不見,但卻有很刺耳的水蒸氣聲音,持續五分鐘以上,後來還冒白煙。
她嚇到後,後面都不敢去開水。屋主帶人來修理,電熱水器打開來裡面都是水,師傅說是
熱水器太久沒維護,螺絲鬆了,導致水噴出來。還說以後開熱水不能加太多冷水,不然水
量太大可能還是會有類似狀況。
我妹認為,房子出問題了,想退租。
房東有說會換新熱水器,但她對管線與該房間已有很大疑慮。洗澡洗到一半,突然刺耳聲
音和冒煙,如果下次是漏電那怎辦。
付款是年繳,且多付兩個月租金。
目前是第四個月,約打一年。
問題:
請問這種因為房東自己設備,導致房客嚇到,不敢住,可以解約並拿回租金與押金嗎?
因為房東說他不管,租約到什麼時候就是什麼時候。
但這是房東自己設備老舊導致的問題,是否有相關條例可以保護租客?
對了,我妹租的是頂樓加蓋。
謝謝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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