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7.10/1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機車車子有損傷,已請車行開估價單,費用約12000
我身體多處挫傷,事發當下送救護車急診,有診斷證明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因受傷第一時間送醫不清楚現場是否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強制+第三責任險
對方不肯聯絡保險公司,也表示他的車損部分他自己解決,經過我多次關心詢問後確認對
方無傷
我方已聯絡保險公司,但目前初判表還沒有下來,處在停擺狀態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發地點為十字路口,已綠燈後有兩台汽車越過停止線等待左轉,女友位於汽車右側,綠
燈後直行
對方在對向車道綠燈後左轉,於兩台汽車中間竄出
對方竄出後,我女友撞到對方(撞擊點約於機車腳踏板位置),我方倒車對方未倒
我方倒車後女友昏昏沈沈中被送上救護車,在救護車上女友打電話給我,我趕去醫院處理
後續事宜
在醫院檢查完畢後當下即出院,我方筆錄是在醫院做的
簡略概括為對方於對向左轉從兩台汽車中竄出,沒有反應時間的情況下我方撞擊對方機車
腳踏板處,撞擊後對方未受傷並且沒有倒車,我女友倒車後頭部撞擊地面、身體多處挫傷
六、問題:
目前情況有些複雜,在此一併說明:
對方為未成年無照駕駛
機車並非他的,是他跟朋友借來的車
對方無受傷、有車損
我方成年有駕照無酒駕
機車為自己名下
身體多處挫傷、有車損
目前初判表還在申請中
對方表示不想讓家長知道
但他沒有錢處理這件事情
問題ㄧ:
如果對方堅持不給出父母聯絡方式,接近半年期限我打算直接提告過失傷害,請問相關的
法律費
用?
問題二:
我方受傷部分有多處挫傷,並沒有骨折,但疑似有一顆牙在事發當下斷裂,車損部分達到
12000多(有估價單),請問求償金額開多少才算合理?
問題三:
過程中對方並沒有積極聯絡關心,只有在我找他的時候會出現,這是否對我方形成有利條
件?
問題四:
對方有一張委託代理書,上有父母雙方簽名(肯定是自己偽造,因為他不想給父母知道)
,委託另ㄧ成年人代理,這樣的委託書是否有效?
問題五:
第一次處理這樣的車禍問題,請問後續還有什麼需要注意或是程序要處理?
問題六:
如果對方臨近半年期限仍然表示沒錢處理,直接告過失傷害是否正確?
有關於為什麼倒個車可以受傷成如此程度我也感到匪夷所思,但事情就是這樣發生了,請
各位諒解有時候現實也是很離奇的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