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這樣的
住家隔壁有一棟廢棄建築
之所以廢棄許久且雜草叢生
是因為十幾年前火災之後都無人處理
很多附近的居民也會趁機傾倒雜物
報請環保署來處理都因是私人土地
無法幫忙處理且解決。
稍微說明一下土地現況:
1.目前土地為死人名,雖有家屬,但不知道是無法過戶還是家屬未辦過戶(原因為所有權人
生前改名過,死掉時與土地所有權人名稱不一致)
2.土地是民國54年時贈與得到的
3.土地很小,僅約10幾坪左右
3.已超過土地法73-1的期限,但仍然未被收歸國有且無標售的資訊
因此小弟想來想去好像只能用買的,
只是感覺牽涉甚廣,
不知道可以怎麼跟家屬談買賣,
又或者有法律手段可以直接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