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各位大大好,小弟代友發文
約莫上禮拜在強制二段式左轉的路直接左轉被員警開了一張單,後來上網看到朋友標記我
本地黑特版發了一篇文,文章內容為:「垃圾員警又在抓人了,大家記得要待轉,被偷裝
待轉標誌了。」,我便在朋友標記我的留言下面回他:「真他媽垃圾,鄉下地方也裝待轉
錢太多。」
結果就在今天突然接到電話被通知到當地派出所做筆錄,因為我被那天開我單的員警告妨
害名譽了,做筆錄的警察似乎都覺得是我發黑特文,但真的就不是我發的,我一直否認,
警察最後也說不要上了法庭就改口齁。
問題:
1.請問各位大大我應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我真的沒有想罵員警的意思,我只是很賭爛兩
段式左轉這個垃圾法規而已。
2.想請問如果沒有和解成功,到時候開庭我應該注意些什麼?
謝謝各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