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禍賠償與認定問題

作者: riahserf   2019-04-29 23:45:26
一、車禍發生日期:108.4.27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 : 救護車送至急診室,媽媽額頭縫15針、上嘴唇內撕裂傷縫三針、眼睛上方瘀青、
臉頰鼻子嘴唇瘀青、牙齒受撞擊有些許移位待觀察(牙醫說)、四肢擦傷挫傷、
左腳膝蓋稍腫、左腳大拇指瘀血,皆有拍照且診斷書。
對方 : 無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保留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和我方皆有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
皆已通知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六線道,我方媽媽騎機車,對方開車
我方 : 媽媽直行外側車道,因號誌已呈紅燈故欲減速至前方機車停等區。
對方 : 從中線車道變換至外側車道
過程 : 變換車道後未注意保持安全距離且前方號誌已紅燈,汽車右前方撞擊機車左後方,
致機車失去重心後傾倒往右前方撞擊地面後滑行(地面有痕跡,警方有繪製現場圖)
車輛停止時位置 : 汽車左邊前後輪尚於中線車道與外側車道線上(或邊緣),稍微斜停。
機車倒地與原行進方向已呈90度。已上皆有現場照片。
六、問題:
由於對方已表示皆由保險代為處理後續賠償事宜,我們也正在處理媽媽治療與恢復,
但有些單據或賠償也想請各位幫忙釐清或建議。
目前初步認定對方應為全責,但詳細責任歸屬也會申請初判表,
但今天接到對方理賠人員來電,態度不佳且不耐煩,因此我們想做完整的理賠申請,
在合理範圍內提出賠償要求。
1. 醫療單據 : 醫生要求每日至門診掛號換藥,是否只能依全部的門診費用、檢驗費用
等收據提出申請? 由於媽媽臉上有縫15針,日後恐會留疤,除了後續醫生
開立的除疤藥膏外是否能申請醫美除疤費用?(需收據或僅評估費用即可?)
2. 交通費用 : 除計程車收據外,若為我或家父接送,是否能提出等同計程車費用的要求?
我依55688或Uber app估價,家裡距離醫院一趟需3xx元,能以這為基準嗎?
若家人接送不能依這為基準但能申請,申請費用的依據是油錢*公里數?
若我或家父請假載媽媽就醫,因請假而造成的薪資損失是否能一併提出?
3. 薪資損失 : 媽媽有在上班,因車禍必須請假,若診斷書寫宜休養三周只算工作日還是
也有含假日? 薪資證明是否能用近半年勞保投保金額計算?
還是只能用每月薪資條或薪資入帳明細證明?
4. 照護費用 : 目前白天起居、陪診是由姐姐照護,若診斷書有註明,則皆可提出申請?
若未特別註明,是否也可申請?
5. 財物損失 : 眼鏡、安全帽、機車修理費用(4年)、衣服褲子等(有剪開處理傷口)
這些對方理賠人員似乎不太想理會也不想拍照留證,我是否能自己拍照且
請我方理賠人員也拍照並將原物留證即可申請?
費用部分由於有些無法恢復原狀,是依新購買的憑證為主還是原購買憑證?
6. 其他衍生 : 由於傷口不能碰水,且因手仍會腫痛目前也不太能自理,
媽媽可能會去理髮院洗頭(150元/次之類),這種可以提出申請嗎?
7. 精神撫慰 : 這部分就有點麻煩,因為目前傷勢都還是需要觀察,也不清楚是否有其他
後遺症,而且車禍時受到很大驚嚇。目前有以下幾個可能 :
7-1 牙科 : 至原醫院作牙科門診後,牙醫表示要觀察移位的牙齒後續恢復狀況,最壞
情況是牙齒壞死需做根管治療,但即使是最好情況也無法恢復原狀,咀嚼
時仍會有異樣感覺。(這我很難形容,但我媽媽覺得咬合和平常很不一樣)
7-2 骨科 : 目前雖無骨折,但我媽也已60歲,強烈撞擊怕對後續有影響。
7-3 頭部 : 因為是正面撞擊到頭部,這兩天都在頭暈,醫生說繼續觀察。
又臉部縫15針的疤痕的後續處理。
綜合以上,精神撫慰金額應該怎麼估才好?
8. 但書 : 我有看到一些案例,未來若媽媽恢復且順利和解是否能附註但書,有效嗎?
若未來一年(兩年?)內未受到外力撞擊,但身體(頭部)有任何不適並可判定
為本次車禍造成之後遺症,對方需負全責,包含醫藥費、看護費等費用。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TurtleBB (溫馨家園洛聖都)   2019-04-30 00:41:00
1.可以申請,但民事庭大部份都會以(已做過有收據)為主2.家人往來接送就醫車程可用公里數搭配該縣市計程車車資但家人請假接送損失的薪資應是無法求償,請強者補完。3.含假日。可,勞保半年投保平均是最正規的算法。4.診斷書有註明才可申請。5.嘛,對方保險不理正常。這種個人財物就算上民事庭機會也不大,但也不能說沒有。6.洗頭我笑了。7.那就後續觀察會比較好,看你們急不急著用錢啊。8.你這種但書我看了就是想先拿錢,但又怕有後遺症,反正刑民事庭整個流程跑完判決出來沒那麼快啦,邊告邊談邊觀察都是OK的。
作者: riahserf   2019-04-30 07:18:00
好喔,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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