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目前交往約一個禮拜而已,某日女友到我家找我,叫我去溜他的狗去外面解放
結果趁機偷竊我新辦未拆封的備用新品手機藏到身上再放到機車車箱,之後就藉故回家
過兩天後我才發現發現失竊,調閱監視器才發現是他所為....震驚+難過
問題:
經由LINE詢問後,他也坦承不諱也道歉,並且會負責手機的賠償。
我也念在往日情,且或許她有她的困難,就談妥手機官網價一半當作賣她
並且分兩期,下個月15號及下下個月15號還完。
而我也表明我沒辦法接受這種類似背叛的行為,也協議分手。
所以想請問一下,如果到時候他反悔不還錢,我再去警局報案
是以竊盜告訴還是侵占呢?
還是我現在得先做什麼以備不時之需呢?(行竊的影片跟LINE對話已經備份)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