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緊張 即便是台大的王兆鵬教授也經歷過類似的遭遇
就在去年,我被法官從法庭中趕出!去年交互詰問新制實施後,陪同友人
旁聽他兒子的刑事案件。聽到幾個有意思的問題,我拿出紙筆靜默著記錄,
法警看到後趨前與法官交頭接耳,隨即走向我:「法官要你出去!」我貌雖
不至斯文,但絕無兇神惡煞之姿,何以命我離去?即令我相貌兇惡,也不能
因為我的長相而不准我旁聽。雖然明知法官命令違法,我仍溫馴地離開法院,
留下錯愕惶恐的友人孤坐法庭。我想心態上,他們已經把一個普通的人民當
「賊或嫌疑犯」處理了,為何法官會推定一個作筆記的旁聽民眾為壞人,而
忘記法院公開審判的神聖規定?更嚴重的是,這是一位非常年輕的法官!
節錄自 氏著《新刑訴、新思維》序文
冀望妳據理力爭
相信還是有部分實務工作者並不那麼熟悉前述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