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同時申請兩家房貸
但其中一家卻要求我 提供同住家人
每一個人的姓名 跟 身分證字號
另一家 則無此要求
然而 哥哥因他個人因素
拒絕提供他的身分證號碼 給我
問題:
雖然我一定有辦法查到 哥哥的身分證號碼
但 如他已明確拒絕 我將他的身分證號碼 提供給銀行
我卻照樣提供給銀行(銀行表示不提供就不能申請)
我 或銀行 會有違反個資法的問題嗎?
如哥哥 或者 其他現在不知情 而被我提供個資的家人
事後可否要求銀行 刪除他們的個資?
如此會不會影響已批準下來的房貸?
銀行僅得到我的同意 便索取並保存其他人的個資 不違法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