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發生在十年前的事
我去一家咖啡店唸書
點了一杯飲料一邊喝一邊看書
後來來了一對情侶
他們一直在講話
我聽他們講的話像在討論我
我就出言警告他們
不過發現沒有什麼效果
然後我為了加重警告力度
就把空杯子往他們方向旁邊地板的遠處丟
杯子是玻璃的 當然是被打破了
我做了這件事以後 也不想待咖啡店 就準備離開
咖啡店的清潔阿姨聽到玻璃破碎聲
就下地下室查看
她跟我沒什麼互動 我也走出店門
走了一點路 沒多久 咖啡店的工讀生出來攔我
一邊跟我講話一邊攔 我們都沒有碰到對方的身體
反正我就一直鑽就對了
好不容易 我稍微願意停下來聽他講幾句話
沒多久店老闆出來了
他面對我態度很強硬 不斷地講出強硬的話
我懶得理他 繼續往前一邊鑽一邊走
店老闆也是一直攔我
路上因為有經過憲兵守衛的地方
我跟他開玩笑叫他去找憲兵抓我
他還真的去找憲兵
憲兵不是管這種事的 當然不會理他
而且店老闆 也已經報了警 只是警察一直還沒來處理
然後店老闆不耐煩了 趁我不及抗拒
就把我手臂上的牛仔外套搶走然後離開
我也沒有搶回來 懶得理店老闆
沒多久警察騎機車在路上過來找我處理
處理的時候 店老闆又回來
警察給我們都留下了資料
我也跟警察說我的牛仔外套被那個店老闆搶走
警察就嚴厲口吻地對老闆說:「不可以!還給他!」
店老闆也還給我了
警察雖然處理完 這件事並沒有結束
因為老闆在強硬的過程中
跟我要一千元的賠償金
他說除了玻璃杯破掉 連裝潢都被我損壞了
我的想法是一個杯子賠一千元根本敲詐我
而且我在賠之前 有回到現場看地板的裝潢並沒有損壞
但是我理虧而且因為這件事被家人責罵
我沒幾天回咖啡店把一千元賠償金交到那個老板手上我就離開了
再也沒去過
我的法律責任很明確
就單純毀損 而且毀損是告訴乃論 而且老闆要的賠償金一千元我賠了
但是在爭執過程中 老闆搶了我的牛仔外套
他構不構成強奪罪?
而且我認為他一個杯子跟我索賠一千元根本獅子大開口
我可以跟他爭執叫他減少價金嗎?
或者不馬上賠給他硬是走法律途徑等法官判出合理的賠償?
懇請先賢先進諸位板友在此幫我解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