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人生要長不長、要短也可以很短,想說預先規劃身後事(遺囑),
以免日後真的突然走了,卻什麼都來不及做,但是立了遺囑必預要有人能執行,
雖然有可信任的朋友及親人,但考量遺產的繼承有可能會有法律糾紛,
為了不造成其他人的麻煩,所以想找本來就是專業人士的律師來承辦
問題:
為什麼律師事務所有承辦代寫遺囑、遺承分配官司等業務,卻沒有遺囑執行人的業務?
有沒有好心人可以推薦有承辦的律師或事務所?這邊google了很久,
只找到國外執業的律師有相關業務,國內的都找不到…
別問我為什麼不考慮信託,對於還沒有任何作為就要一直收管理費這件事,
沒辦法也沒有能力接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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