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ansue (蕃薯)
2019-12-30 19:47:36事實經過:
朋友在家中窗戶旁,有兒童拿石頭丟窗戶,
窗戶碎裂後碎片割傷朋友的後腦以肩膀。
在調監視器確認兒童身分,以及其為明確
瞄準窗戶丟石頭。詢問其家長兒童,皆百般
推卸否認,甚至惡言相向。
問題:
1.因新聞中有提及:12歲以下兒童去刑罰化
所以朋友只能提民事訴訟嗎?
2.在傷害方面,進行民事訴訟,除要求醫藥費
修理窗戶外,還有其他方面能要求賠償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的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19-12-31 06:41:00這個很簡單,對小孩跟父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權基礎民法184、187
作者:
wea567 (我喜歡吃菜)
2019-12-31 10:58:00因身體受傷而有精神上損害(因為受傷很痛對精神造成折磨之類的)。民法195慰撫金可請求看看。然後如果因為受傷不能工作。不能工作損失為民法216
你損失的是錢 上法院他最後的責任也是錢啊 精神賠償最後也還是折成錢 不然還有什麼其他責任?傷害罪告刑事最終也是為了和解(錢) 你還不如直接跟對方說要多少什麼誠意啊、道歉啊就不用在這裡說了 沒意義的東西要道歉你先跟他說清楚道歉可以抵多少錢其他損失你提得出證據佐證就可以啊 你損失多少再額外加點精神撫慰金罷了 他的責任就是賠償=錢窗戶的維修費也包含在內 不只有醫藥費而已
不要事情複雜化了 叫小孩子賠錢夠讓他嚇個半死了不要一直糾結又要對方道歉又覺得怎麼可以只有這樣監視器有拍到就大家上法院談 要多嘴硬都沒有用
小朋友部分法代還是可以被追究民事責任, 如果這些大人講話太機車到侮辱, 就另案處理, 態度不好/計較/買藥吃等言語會讓人不舒服但是還不到貶低人格,所以還是錄影音後再過濾哪些話可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