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9/12/25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汽車, 人無受傷, 汽車車頭嚴重毀損
對方機車, 人右大腿骨骨折, 機車嚴重毀損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有報警, 車禍隔天我有去筆錄, 對方尚未做筆錄, 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 有強制險/乙式任意險
對方, 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汽車直行確認行經路口時前確認燈號為綠燈,
燈號非剛從紅燈轉成綠燈/ 非下一秒就轉成黃燈, 並沒有搶快狀況,
雙方都是三線道, 我方汽車前方有一輛汽車, 打右邊方向燈從中線車道變換到外線車道,
切換車道後馬上看到對方機車在前方,
踩煞車還是撞到對方機車, 對方機車闖紅燈左轉且無兩段式左轉,
我方汽車車速50km, 對方機車 30km,
有汽車行車記錄器/路口也有監視器,
立刻停車察看對方報警。
六、問題:
1.肇事責任尚未初判,我方汽車車速是否有絕對關係?
我方汽車是否有機會存有肇事責任?
2.肇事屬因果關係, 對方機車闖紅燈左轉且無兩段式左轉,
我方主張, 若是對方機車沒有闖紅燈左轉且兩段式左轉,
我方車速10-50km都來不及反應進而造成事故發生,
請問這樣講法有無不妥?
3.對方機車車損嚴重, 對方人右大腿骨折, 我方人沒事, 我方汽車車頭嚴重受損,
我方汽車修理要17萬, 對方醫藥費粗估10萬, 對方工資與精神撫慰無法得知,
我這邊有持續關心對方狀況,
若是我方肇責0 對方機車完全自行吸收, 僅我方強制險賠償對方,
我擔心的是我方還是有小部分肇責, 請問這該怎麼談和解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