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漏水案件求助

作者: llh117 (蓮心)   2020-01-22 13:53:25
事實經過:
自用房產天花板漏水,因為那附近沒公共管道間,依各樓層相對位置
應該是樓上浴室防水層破漏下來
透過管委會取得屋主聯繫方式,希望屋主配合會勘討論修繕方式
屋主表示目前他也不得其門而入
房子出租中,因為租約要到了怕變成不定期租賃,想找房客簽約
但房客都避不見面,因沒住在那也不可能一直在那堵房客
因為房客目前都有匯款繳房租,所以房東也還沒有名義可以申請強制進入
問鄰居也說樓上房客常半夜才回來,有時兩三天才回來,我也很難堵她
問題:
樓上房屋可能真的蓋不好,前任屋主時漏水,也是出租所以業主耍賴
我威脅對業主提告後才修繕
現在就算我對現任業主提告,可以幫助現任業主取得進入房產的名義嗎?
這種情況下的漏水,有什麼法律上的程序可以幫助我和現任業主去修繕漏水浴室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01-22 13:58:00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12條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1-22 17:10:00
1. 於門口張貼公告 2. 寄送存證信函說明1.誰 2.何時 3.何故 4.要做什麼事(進入維修)不得"無故"侵入他人住宅 重點在無故比較接近的判例是高等法院96年度上易字第382號判決補充 是刑事訴訟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0-01-24 00:30:00
民事起訴請求對方容任進入,勝訴後聲請強制執行
作者: bluedolphin ( GENAU)   2020-01-24 01:55:00
雖然你說的是最正確的方法 對原po可能遠水救不了近火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20-01-24 14:33:00
所以要詳細的記錄損害以變求償把屋主和房客列共同侵權人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01-24 20:51:00
你不用想那些什麼進入別人住宅這種問題;解決問題最快方式是最慢的訴訟,告所有權人先,他在訴訟程序就抗辯...,依抗辯追加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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