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前弟媳離婚歸還金飾 反告侵占之問題

作者: ryokoon (è’œ)   2020-01-25 13:55:21
事實經過:
我前弟媳與我弟婚姻存續期間看上家祖母一條金項鍊
央求家祖母贈與,但家祖母不同意僅借她使用,一使用便是多年未還
直到前弟媳去年初離家後(此時未離婚)
家祖母仍時常向家母訴苦那條金項鍊不知道該怎麼取回
去年10月弟媳因與我弟有所爭執來我家鬧時,家母才趁此時要求她歸還
她才歸還此一金項鍊給家祖母 (由我弟接過)
後前弟媳與我弟於12月離婚。
至今年農曆年前家母收到調解通知,對方申請調解又在要求"家母"歸還此金項鍊
並且於書狀中陳述許多莫須有之情形,例如"家母"強奪金項鍊
及附上10月她來我家鬧時的錄音檔,但無證據表示家母強行奪取
事實家母亦無強行奪取金項鍊,僅口氣不佳的要求說把奶奶的金項鍊還來
再由我弟向前弟媳接過,拿還給家祖母,並非拿給家母
問題:
請問在我方無法舉證東西是借她而非贈與的情況該如何處理呢?
對方向調解提出的證據僅有
1. 錄音檔:我媽語氣不佳要求她歸還
2. 當初家祖母借她時的金項鍊小包包裡面有張蓋店章的品項說明,但並非收據
對方可以第二點說東西是贈與她的嗎?
其他部分對方與我方均無相關證明該物之所有權...
還請大德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謝謝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cka   2020-01-25 19:42:00
只要有當時的店家記得那個項鍊是誰的也可以
作者: yesohya   2020-01-25 23:02:00
記得是20年前可能也夠 妳弟媳當時滿20了嗎? XD
作者: cka   2020-01-25 23:23:00
如果是熟的金飾店 當初賣給你阿嬤他可能有印象啊畢竟是老鄰居了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20-01-26 00:29:00
二樓意思是找證明那條項鍊是20年前買的對方才一歲
作者: k1230588 (恆秋)   2020-01-26 01:12:00
不是應該是對方要舉證有所有權嗎?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20-01-26 22:36:00
重點是有沒有贈與。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20-01-27 09:35:00
金飾應該都有個單子載明重量款式,可能上面也會有日期
作者: iuirigi (memorize)   2020-01-27 14:40:00
店家能證明是20年前的款式應該也可以吧 錄音檔內容如果爭執內容你們那方都是講"還來" 你弟又可以作證 應該沒事而且說令堂是用搶的 怎麼告侵占呢 刑責比較輕更正:強奪
作者: Hermess (取之有道)   2020-01-27 17:26:00
法官不笨。現在是弟媳要舉證那條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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