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20-01-28 04:21:00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過失毀損走的是民法吧?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要拼下?沒有看過適合的案例,不過您可以查查違規停車被撞後的案件參考我是不知道您朋友所述可靠性多少?如果事證都夠明確,您朋友在供公眾利用的走道上置放障礙物,貼不貼地其實不是問題,放個半公尺厚的鐵塊也可以貼地平放,致人跌倒了,對方有無傷勢不聞不問,主張財產損失應由對方賠償?對方要摔死了也許是妥妥的過失致死?民法損害賠償之方法,以回復原狀為原則私人於公共圖書館設置障礙物致人跌倒負不負啥責任研究下?民事提告要裁判費的,當然可以主張被告付,不過那得打得贏如果對造有受傷有驗傷,事證充足的話,倒比較可能走刑事起訴附帶民事求償,您這頭只能打民事圖書館有沒有留錄影可以先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