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108/09/28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機車騎士鎖骨骨折,未開刀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與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汽車車主有保險,有聯絡保險公司
機車沒保險員出面,因此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https://i.imgur.com/Mv1824C.jpg
我是汽車車主,靠最外側時速10-20往前尋找車位
離路邊靜止車輛很近,沿路邊邊線左方行駛
後來有個紅線前停車格有空位(如上方圖片)
我打右轉方向燈,想停進車位,右車頭已超過路邊邊線
此時有輛機車出現,撞右前輪輪框中心
因「機車」時速不慢,撞擊後機車側倒往前滑至前方停車位的汽車後停止
六、問題:
因保險業務員轉換,導致1/20才有業務去聯繫雙方討論理賠
對方醫藥收據2000+修車收據5000+9月工讀薪資單4800,要求賠償16萬
談不攏情況下,保險員請我申請調解和申請初判表,我快到對方家,也請我開車直接回去
初判表尚未出爐,今天再次討論,對方家人要求10萬,再次談不攏
對方家人提告過失傷害,下次去調解委員會開會
保險業務說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因此我肇責較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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