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去年八月時下訂韓國海外婚紗及付訂金
因規定出發前一個月需繳清
故在二月中時已付清全額
原訂三月初要出發拍攝
但因疫情被取消班機(韓國當時已三級)
婚紗公司不退費只給延期或提供台灣拍攝
選擇延期至五月中 但就目前狀況根本出不去
近期與婚紗業者聯絡表示想要退費
對方堅持只能延期或替代方案(台灣)
但契約內有寫到不得換購韓國以外的行程
另外退費機制及如未能繳交成品部分
契約內之字未提
問題:
目前打算五月中如無法拍攝就要求退費
但婚紗公司踩的很硬
請問如果找消保官,我該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