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1U7LsCUB (PttLifeLaw)
五月底收到地檢署寄來的
「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https://i.imgur.com/iPtE5il.jpg
https://i.imgur.com/VQHIFE3.jpg
我們也在法院分案後遞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
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
https://i.imgur.com/mpoqBNM.jpg
其中附記是調查!
並以黃筆備註 提早半小時到 試行調解
問題:
1.這是代表法官不同意簡易判決嗎?
代表要走很冗長的開庭嗎?
2.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不是會在後續直接收到簡易判決書嗎?
現在變成是法官要重新開庭調查嗎?
3.我們(告訴人)要注意什麼?
4.試行調解時 我(舅舅)可以陪他
進去調解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