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事實經過:
99年父親持99年到期的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獲裁定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A
於99年某月開始扣薪1/3(無其他可執行財產)債務金額340萬元
100年父親過世,債權由3子女甲乙丙繼承,有確實收取扣薪支票
103年12月底,債務人A沒工作故扣薪無著,還款停止
109年(現在)繼承人甲因故得知目前債務人A正穩定工作中,有穩定薪轉,但因103-109
並未仔細清查財產故這段時間並無追討、更新債權憑證等法律行為
問題:
現在繼承人甲能做什麼事情來保障債權?或者因為罹於時效而可能無效?
繼承人甲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收到債權憑證,如果103年還款停止自己沒有向法院聲請,法
院會發給嗎?
目前這個案件狀態是不是執行中但無可執行財產?是否能算是中斷時效內?
已聲請閱卷,手上握有當時裁定等等連串公文影本,這些資料可以拿去聲請什麼?
補發債權憑證?
發給債權憑證?
聲請強制執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