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未簽訂合約

作者: aa554400 (mrleo)   2020-10-13 16:47:53
事實經過:
之前幫前老闆工作,但是未簽訂任何實質合約,而且也無法調任何監視器,也沒有任何打
卡紀錄,
後來開調解會要他支付薪水時,他打死不承認說我們有僱用關係(因為我們算是新媒體產
業),我提出的證據他一概否
認,後來反告我欠錢不還,後來我提交相關證據給法院後他反而不出庭。
問題:這件事情已經是一年半年前了,後來我找到更多相關佐證,想請問我還可以就他未
支付薪水告他以及污告嗎?
過去一年半了,這個時效還可否告?還是有多久期限?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amnHungry (DamnHungry)   2020-10-14 01:51:00
保險點當作承攬契約吧,2年,你請求、對方承認、法院起訴會暫時停止計算,可以從民法126條開始看下去。先向法院提支付命令,如果金額大的話請律師吧,要不然先去法律諮詢,這裡面蠻多眉角的。(定期給薪的時效是5年,但現在你還不確定能否證明,別太鬆懈)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0-10-14 08:48:00
你的案件斷點那麼多,本身就該請律師幫你處理,另外貴產業真的令人訝異,修正/改如此多次,誣告的誣可以屢修而未修正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要把民事當成刑事案件用,反訴也是訴訟權保障的一環,別想太多.
作者: aa554400 (mrleo)   2020-10-14 09:03:00
樓上感謝你的告知,純粹手機打字系統不熟打不出來而已,跟產業什麼沒有關係,謝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