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ricerix (Ponwar)
2020-11-16 13:52:58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20 10/2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有受傷,左手掌、右手掌、左膝蓋、左髖骨擦傷,有深有淺,左手韌帶受傷
對方:無受傷
我方是騎機車,對方小貨車。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無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強制險、第三責任險都有保,但因對方沒有車損沒有受傷,就沒出險
對方也是都有保,都有出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https://i.imgur.com/pkCUHpN.jpg
這是車禍經過圖。
如果懶得看的話,基本上就是:我方騎機車在慢車道上,對方在快車道上,
因對方要超前方的車,所以變換車道。在變換車道過程中,他的車尾直接撞上我的車頭
我人跟車子直接飛出去到路邊。
我方無超速,筆錄上我自述40Km/h,對方未知
六、問題:
我目前總共求償121594。對方保險公司表示:客戶(對方)描述並沒有嚴重到會理賠這麼多。
121594包含:車損24000(有估價),醫療約3000,醫療周邊1700,
衣物損失(含安全帽)4070,代步費8640,看護費10500(這部分爭議較多)
最主要的是,精神賠償70000,對方至今還沒有跟我道歉,當天也沒有,只說自己在趕時間,
在趕什麼我也不知道,只覺得心理上很不舒服。由於是無故被撞,現在在馬路上都有恐懼。
我知道這些話都可以留給和解或調解或訴訟時再講,但真的心中有許多不滿。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不知道這樣提出是否合理?
1. 保險只賠實際發生的損害 精神賠償保險不會付2. 但這不關你的事 拿不到的請跟肇事者要 你沒有跟保險談的義務3. 精神賠償開太低
有時間就慢慢玩調解、和解,沒有結果就進行訴訟唄。如果我是當事人,你不提那精神賠償部分的話,我立馬跟你和解。不然刑事部分就算能夠易科罰金的話,也不會少於那個金額,然後還有後續民事賠償問題要解決。
作者:
jacvky (風華絕代的正義)
2020-11-16 16:33:001樓你認真?? 實務上擦傷這種輕傷精神撫慰金2萬就是極限了開7萬就直接打官司吧
作者: ccniki (HI) 2020-11-16 20:21:00
慰撫金7萬太多,獅子大開口
作者:
qsasha (小花)
2020-11-16 20:22:00韌帶受傷很麻煩,你確定你全部痊癒嗎?
作者: ccniki (HI) 2020-11-16 20:23:00
同意t大,我是肇事者的話,不含慰撫金的金額可以和解
遇到這種不聞不問的肇事者 精神賠償開多少對方都不會賠本來就該預期要進訴訟了 當然是開高讓法官砍
作者:
IamTD (TD)
2020-11-17 09:42:00你不用急 慢慢來 把傷看好 半年內提告就可以了
作者:
core168 (臨時工)
2020-12-21 23:06:007萬慰撫金放在內心深處就好,包裹要求10萬開始殺價,8萬就可以和解了,策略要務實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