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家裡有一筆土地(下圖表示7的位置),最近在整地的時候有名張先生來、表示之前家中
長輩賣土地給他時有簽訂道路通行權(對方土地是紅色框起來那塊)
問題:
1.想請問一下我們編號7的土地並無跟他的土地有接觸、他要袋地通行權也應該找1-6的地
主、想請問那下圖這張通行權同意書是否還需給他通行呢?
因為他要通行我們的土地還是得先經過別人的土地,另外編號2有開通道路(但是他用鐵
皮把他圍起來了)似乎不想給他通行、這樣我們可以主張他們已經有通行權、但那是他跟
2號的袋地通行權問題,此張同意書 可以當作無效嗎?
https://i.imgur.com/9BZ9lep.jpg
https://i.imgur.com/HoVvB8g.jpg
https://i.imgur.com/94Z3Myt.jpg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