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pwin7 (Win7)
2021-07-19 02:14:16事實經過:
半年前我爸出頭期款買房子在我名下
貸款也在我名下
姐姐辦理了預告登記
貸款則是由我和姐姐共同繳付
姐姐是自發性的願意共同負擔
三人戶籍都在這裡,戶長是我爸
前陣子家人吵架我決定將房子贈與給姐姐
貸款也一併轉移到姐姐那
而我目前已搬出去住
所有鑰匙也已應要求交出
可目前房子還沒辦理任何後續
房屋土地現值142萬(在贈與額度內)
因此我免繳贈與稅
契稅及土地增值稅義務人亦不是我
代書姐姐找的
因銀行貸款在我名下我也已在外租屋
姐姐繼續拖著不辦
若他突然說不繳房貸我也繳不出來
如此會造成信用不良
所以我想盡快辦理好
問題:
1.姐姐將代書費及契稅加起來一併報給我,不願說清各是多少錢,並要我出代書費的一半
,能要他給出各為多少錢嗎?代書費我有出的義務嗎?
2.原本講好用贈與方式,姐姐後來又改說要去了解買賣方式後續再跟我說,不知道又要拖
到何時,而我只願意用贈與方式辦理。這部分可強制要求對方出面並以我要的方式辦理嗎
?
3.若過戶方式談不攏而不辦了,依房子在我名下且戶籍也還在那的條件,我可要求要一份
鑰匙,且可自由進出嗎?
4.因真的吵很兇,若過戶不了,產權所有人(我)有權力要戶籍人暨預告登記人(我姐)搬出
去嗎?需要通過戶長(我爸)的同意嗎?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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