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沒有PTT帳號的朋友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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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跟前夫已經簽訂離婚協議書,並已完成離婚,現在狀態是共同監護,女方是主要照顧
者。
目前狀況是女方家裡長輩希望小朋友(3歲)能改母姓,但是男方不願意在協議書上簽名,
所以欲走法院裁判流程改姓
目前已填妥變更姓氏聲請書,下禮拜準備去法院遞狀。
想請教各位大大問題
1、若要幫小朋友改名,在前夫一定不會同意的情況下,能否用「變更未成年子女姓氏」
的法院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去戶政改名呢?
2、若不行的話,在前夫一定不同意的前提下,有什麼方法能幫助小朋友改名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