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今年5月到8月奶奶陸陸續續在郵局裡,
提款六筆共180w的錢給一位國泰世華業務員,對方宣稱
轉介借錢給另一位B,最後會高額利息還款,
目前對方手機還連絡的到不過已經搬家且不承認有借錢,
前幾天有告知不會還款,當時沒有簽借據,但有開支票還款,
最近第一筆還款在五天後,現在有對方年紀姓名和手機,
郵政儲金託收單和票據還留著。
問題:
因為今天才得知且剛好是假日,已經開始準備找律師,
想詢問版友新北市林口或台北的專業律師~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