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先前我於一家商店消費,對方收款後卻不斷拖延給付商品,我要求退款,也
找消保官協調未果,現在決定提民事告訴,返還不當得利。
問題:
遞狀法院後,法院要求提出對方戶籍謄本。但我只有對方姓名跟租屋處地址
沒有身份證字號、戶籍地等資訊可以調閱到戶籍謄本...
我去戶政事務所,所方人員說查了很多,該縣市同名的太多,沒辦法調閱到戶籍謄本...
但可以確定的是她還在一個租屋處開店,有公開網址,法律文書應該是可以送達的。
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仍然必須想盡辦法調閱戶籍謄本嗎?
還是可以請法院送達到現居地址?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