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近日家母告知我們房屋的土地登記人是"福徳祠"
附近鄉里有多處土地也被登記為"福德祠"名下
但這實際上也沒這個組織和廟宇。
上月縣政府公告代為標售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地
也有包括現在我家房屋所建的土地,土地將在12月被拍賣
我們家是在民國7X年時阿祖所建,當時阿祖怎麼取得土地已經不可考,
但是民國100年時家裡還有收過這個"福德祠"名下土地的地價稅單
納稅義務人是我阿公,那時這個政府登記這個"福德祠"的管理人是我阿公
但是家裡的人都沒有理睬也沒有繳納稅金,後來阿公也過世也沒在收到繳稅單
家裡長輩就一直把事情擱置到現在,等到問題現在嚴重了才開始處理。
問題:
有沒有可能把這建物房子的土地改為登記為我們持有,
我們應該也是這土地相關權利人,具體需要那些資料才有辦法,
或是有哪些管道能求助救濟,如果現在依政府規定的拍賣價格對家庭是不小負擔。
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