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背景:
媽媽早年已經改嫁且已無聯絡
後來媽媽在 2013 年意外過世時由警方通知我
爸爸因昏懦憊懶再加上我跟我哥還在念書,因此申請中低收入戶
在我媽葬禮時,對方丈夫事後看我跟我哥年紀小
要求我們跟他與他的小孩們共分桃園一間房產
(小孩是對方丈夫第一任婚生,而非我媽親生;我跟我哥則是我媽第一任婚生)
也告知已經請律師擬好文書,待我們簽名
當時小時不懂事,也認為沒有能力處理,所以葬禮結束後我就避不見面、不接電話
直到後來出社會薪資戶收到一筆法扣款去追查發現,這間房子因為久未有人繳稅
加上我已經因故也離開家裡獨自生活,所以沒機會收到任何行政文件
經詢問我為繼承人唯一一個有收入的人,所以因此追繳到我這邊
後來因為朋友有處理相關繼承房產,並自己寫過狀紙、打過官司
將相關繼承法貼給我研讀後,我也在桃園與板橋之間跑大地遊戲
那時財產清單僅有桃園與新竹(外婆遺留)的房產
並在新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兩次,確定我有資格申請法扶後
就透過法扶聘請林律師代打桃園房產公同共有分割家事訴訟,這事情也已經有結果了
結果今年 8 月又收到我媽有一台被丟棄在台中的機車,警察依法開單
因所有人已故,大牌已送至桃園監理所扣留,機車則被扣留在台中拖吊場
打了幾個小時的電話,從台中西屯派出所-桃園監理所-公路總局-環保大隊
板橋監理所-拖吊場確認車子在哪、牌在哪
我隔天就跑下去把車子報銷車體,去桃園監理所要報銷牌照
發現稅務是從他過世那年到現在的稅務共 8000 元多,就暫時未繳納
這個月初收到新竹區監理所 5400 元因未領有效牌照於道路停車者的裁決書
問題:
* 我想打行政訴訟將 5400 元的罰單撤銷或降低罰鍰
* 我想將稅務撤銷,據公路總局的人員是說有機會,因為所有人已故多年
1. 想詢問是否有人對上述的個案有相關經驗,可以分享法源、案件及律師
2. 另外是不是要先繳納罰單再打行政訴訟?
3. 罰單及稅務有機會先分割再繳納嗎?
4. 若上述都沒機會,建議我是否依據財產管理去向其他繼承人追討,含
1. 第一次訴訟費用及行政規費
2. 以往繳納之今的相關稅務
3. 此次罰鍰
5. 還是建議我就是「繳錢洗洗睡,打官司還不如繳錢比較快!
怎樣講他都是妳媽媽!!就妳最衰小^^」(各位鄉民看到這應該知道我很崩潰....)
佐證相關:
我想朝我是真的不知道這個遺產進行,但我有誠意處理這件事情
1. 當時財產清單沒有這台機車(因文件都給第一次官司使用,現無證據)=> 不能佐證
2. 機車在台中,丈夫在台中,我生活圈在台北,戶籍掛新竹 => 可佐證
3. 收到拖吊單的隔天就去台中拖吊場處理 => 可佐證
* 2016 年我有去查詢銀行公會、保險公會、國稅局著實是沒看到這筆財產
真的不想再收到這些奇怪的稅務或遺毒
另外想詢問是否有人知道到底要怎麼樣才處理好
花錢找律師也可以....就是相較繼承房產比較沒頭緒....
先感謝各位幫我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