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親戚和對方因為法拍屋的因素,有民事上的糾紛已經幾年了
大致上的經過如下
親戚因繳不出卡費,導致名下持分之房屋、土地被拍賣
而因為當時協助我投標的代書法律專業不足
導致我誤判房屋也有優先承購權
所以最後房屋被對方買走,我則只因為優先承購權買回了土地
房屋經法院點交給對方
我是有意願將房屋買回
但對方開價是原拍賣價的7倍
調解不成,現在就一連串的糾紛
切入正題
目前的狀況是
今年初法院判決他們有通行權,並且有畫定路線
但對方完全沒有給付我們房屋使用土地的租金
也沒有給付通行路線使用土地的償金
現在就開車經過我的土地,進去他們的房屋
而且車子停在我的地上超過3分鐘
經我要求之後,對方才把車開走
▇問題▇
請問
我提告 侵入住宅罪 成罪的可能性高嗎
我不想被檢察官認為是無理取鬧的刁民
(因為對方就是這種人,亂告我最後也都是罪證不足不起訴)
或是
請板上高手指點
我這種狀況該怎麼解決
對方開天價賣房子
我不買的話對方一天到晚找麻煩
把我當塑膠 實忍不下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