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器重大傷病申請"並不會產生額外費用。申請通過會減免費用,申請不通過就只是回到原本未減免的費用而已。醫院應該只是不知道你已拋棄繼承,循例向子女請求積欠醫療費用而已。跟醫院回覆已經拋棄繼承即可。但如果你自願繳納,這是有理由的還債,是無法取回的。另外,如果當初有簽到自費同意書,你有可能會簽到連帶保證人如果你是連帶保證人,拋棄繼承是無法免除債務的。以台大醫院自費同意書為例:
https://tinyurl.com/2p8avzty還有住院同意書跟出院暫繳款同意書,都可能有附帶連帶保證人條款,不注意的話,也可能會不小心中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