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2/02/09 約17:00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機車
小擦傷挫傷,還沒驗傷
對方四輪汽車
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有筆錄
現場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只有強制險
對方有保險,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湖口中興德厚宮前
我方減速準備停紅燈中,時速不到20km
對方對向來車突然左切,直接把我撞飛 (對方左前方撞我正左方)
六、問題:
沒錯...
我又一次零責任被撞了...
我不想再騎機車了...已下單ford focus active
1. 我想把機車直接報廢處理了
有辦法直接請對方保險賠同款機車的二手價錢嗎?
還是說我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2. 這次求償精神忍撫金 10,000 合理嗎?
感謝各位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