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在110年5-6月間遇到投資詐騙案
前後牽扯到五個不同帳戶
最近已收到其中兩個帳戶的移送併辦意旨書
兩名被告都還有別的詐欺案件審理中
問題:
1、請問我是不是已經可以提出刑附民的告訴?或是需要等開刑事庭,一審後再提出?
2、有看到網路分享刑附民會拖慢辦案速度,還是我可用意旨書提告民事?
3、之後可能要出國工作,如果人在國外期間遇到開庭,是否可委託家人代為出庭?所有證據及對話紀錄等我都有保留,也會整理一份時序圖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