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公司每月有額度給員工餐費,前提是必需有收據或發票才能做帳。
我使用 foodpanda 外送平台叫餐,有備註要發票或收據了,
但最後店家仍然未給。
電話連繫店家結果,員工裝傻不知有備註,然後說會請老闆連繫,最後也沒打來。
foodpanda 客服說這是你跟店家的問題,它們無法提供任何幫助。
問題:
(1) 對店家
訂單的店是有店面的餐館,並非路邊攤沒地址電話那種攤販。
想請教如果店家繼續擺爛不想給,我有哪些選擇可以進行法律途徑呢?
網路查到資料多半是不開發票的問題,目前沒查到不開收據怎麼處理的。
(2) 對公司
公司已說明,一定要發票或收據才可報帳。
若最後真無法討到收據,是否金額只能自己吞了?
因公司已說明訂單明細不能當作報帳依據...
(3) 對 foodpanda
它們沒有機制可以介入解決這個問題,也就是店家擺爛消費者我也無法怎樣。
這樣的事件當中我可以對它們採取管理缺失相關的責任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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