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今年二月初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應有驗傷
我方皆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筆錄、無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保險有聯絡保險員來陪同調解
我方有保險沒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地點為大型十字路口,我方轎車左轉,對方機車對向車道直行,而後對方煞車失控自摔,機車滑行碰撞到我方車的右後方。
從行車記錄器來看,我方是主張對方超速跟闖紅燈,但是可能是因為路口沒有監視器加上晚上雨天行車記錄器偏模糊,所以初判表上僅寫「依現有跡證尚難客觀分析本案肇事原因。」
基於初判表的敘述,我方原本是想說自認倒霉各賠各的,但是去調解時,調解委員跟對方保險員是主張我方左轉為主要肇責,要求我方聯絡保險公司來詳談賠償並若有疑問自行去申請鑑定。
六、問題:
1. 基於我方認為是對方違規在先,再加上調解過程並不愉快,我方並不想主動花錢去申請鑑定,想請問若我們沒去鑑定,在只有初判表的情況下,我方會有幾成肇責?
2. 事發當下有目擊者主動過來說我方速度很慢是對方機車騎太快了,警方到場也是先做該目擊者的筆錄,若我們申請鑑定,需要聯絡該目擊者嗎?
3. 若去申請鑑定,對方超速/闖紅燈成立與否的情況下,我方大概各會有幾成肇責?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