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假執行,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大家先前有建議我找律師,實際上我也真的有找律師
不過效果有限
背後種種複雜原因,實在不好說,就不說了
免得壞了皇城內的和諧
故很多細節還是需要我自行了解摸索
除了把民事訴訟法看得差不多了
很多地方還是要請教大家
回到正題
首先說明現況
一審宣判的判決主文如下:
確認原告與被告間僱傭關係存在。
被告應按月給付原告如附表被告應給付金額欄所示之金額,及各如附表利息起算日欄所示
之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
本判決第二項各到期部分均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附表被告應給付金額欄所示金額,為原
告預供擔保後,得免為假執行。
問題一
判決書中宣告原告得假執行,但沒提到原告需提供擔保
是否代表原告假執行可以免擔保提存?
問題二
https://reurl.cc/yr92Q6
這篇提到,可以拿法院判決書正本到國稅局查調債務人的財
產,我想是避免債務人名下沒財產,提存就沒意義了。
那麼,既然原告假執行得免擔保,那也就不用提存了;
不用提存,那也就不用查被告債務人的財產了,可以直接聲
請強制執行。
不知以上我的理解對嗎?
問題三
再者,就上面連結裡的文章內容來看:
「提存完畢後,會取得法院核發的提存書、收款憑證,然後
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了。」
文章內容提到,在提存完畢後,下一個程序是「向法院聲請
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那麼若依假執行免擔保的情況下,是否代表一開始便可直接
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也就是在判決書送達後,原告便可用判決書
直接跟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不知我的理解對嗎?
問題四
再來是關於執行標的的問題。
這邊法院是判決被告要給付原告薪水,也就是金錢
那麼,申請強制執行時,執行標的是什麼呢?
問題五
最後則是幾個比較瑣碎的問題:
1. 強制執行費多少錢?
2. 聲請後多久會裁定、執行?
3. 在一切順利的情況下(被告沒有提供擔保免假執行),
聲請假執行的原告,多久才能得到給付呢?
4. 若請律師處理假執行,費用大概多少呢?
還請大家給我點意見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