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小弟在外租屋,房租相對比較貴,一開始看房時候覺得不錯
就跟房仲說希望安靜,並且如果有不可排除的噪音我要
高比例的押金退回,寫在租屋契約上
結果房仲跟房東協調之後說,這部分如果有的話房東會協調,所以就不寫
但是我那時候並沒有意識到我一語成讖,結果一開始很安靜,不到兩個月之後
樓上整層打通重新隔間再裝修,到現在已經逼近連續四個月
非常巨大的噪音,電鑽之類的,而且工程進行表訂的 800~1700
也常常早上7:XX就在那邊整理東西 晚上超過五點六七八點也常常還有聲響
週六週日也沒停 只是規模小許多
小弟之前因為遠端工作所以常常在家,而且本身容易疲累,需要隨機就躺一下
被搞得常常早上被敲醒,現在變成神經緊張,也沒辦法好好工作跟休息就想搬離
我已經斷斷續續被迫在最吵的時候出去住旅館或是暫時避開作為解決(額外有許多旅館費)
房東因為有很多間房子有試圖給我另外一間暫避
可是兩間之間本來就有交通距離,而且評屋況之後就是
本來比較貴的那一間的一半都不到
簡單講就是我租$26000的房子,因為整修,
他「賠給我」一個$13000的房子暫避
可是折價的$26000的房子,大概只值$13000 再給我一間$13000 拿到兩間 $13000
並不會有$26000的居住品質跟效果 這只有對帳本是一樣的 對實際生活是完全不一樣的
補充(update):
就是我打給1999之後他們的回覆似乎顯示該區屬於工業用,樓上裝修成住宅是違法的
(但同時也代表我這個房東把房子當成住宅租出去是違法的?)
這樣會比較讓我合理的拿回我的押金甚至對租房期間的損害進行求償嗎?
問題:
這樣房子的居住狀況跟一開始評估可以住的狀況根本不一樣
由於我已經喪失信心了,我是打算搬離,我也認為應該全額/高比例押金退回
可是房東比較傾向 賠給我他已經有的房子暫住/或著是給我電費減免
但是這不是我要的
我要的就是安靜的房子+不能的話押金全額退還
但是房東好像就是不想做這一件事
我是認為問題不出在我,也不出在房東,但是屋況不能如同預期,要房客吞?
房東如果覺得有虧損,應該跟發包工程的屋主求償,而不是轉嫁給
「因為不堪居住而選擇離開的房客」
然後房東說因為我遠端常常在房子裡面才會碰到這問題,可是一開始又沒有說
房子只能晚上睡覺用的?就變成我的作息時間得要配合他們
我是能合理的要求屋況不如預期退回押金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