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1.家族五人,爸爸股份30%、媽媽(剛過世)20%、大姐15%(願意股份轉讓給本人)、二姐15%、本人30%
2.當初爸爸經營不善導致公司留下很多負債,爸爸無力經營將負責人轉讓給我,從營業額七萬,因完全不能跟銀行借款,不管是跟親友借款,車子二胎,把一些爸爸跟民間借貸高利息的先還清,這期間甚至要幫二姐還賭債,到今年終於可以用公司名義跟銀行借款信貸一百五十萬,替媽媽還掉最後一筆高利息民間借款。
3.家裏所有開銷全是由這間公司經營收入支撐,包含我在外面辛苦維修機器副業的收入補所有的洞,我大姐二姐從不願意支出任何錢不管是房貸或水電費、甚至是媽媽的喪葬費,但因為是自己家人我都想說算了,連今年媽媽過世我都先代墊所有費用,說好的喪葬費,本來要用保險支付,結果被爸爸獨吞,我真的很心寒,這麼辛苦的支撐好幾年,自己身上都沒有什麼錢,還有一堆跟親友借款(將近五六百萬,都是為了這間公司。
4.因為媽媽過世後跟爸爸大吵,爸爸要求我把負責人轉回給他,他認為自己經營可以起來,他只想要獨佔好的,卻不願意承接負債,親友借款那些我都想說算了我自己還,但好歹用公司名義借款(連帶保證人是我老婆)的至少要承接去,但爸爸也拒絕。
問題:
1.我很想繼續經營這間公司,畢竟我真的花了很多精力,但我到底要怎麼解套?
2.就算清算或宣告破產,這些債務是不是都還是我要負責,公司股東不用負責任何債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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