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有舊怨的鄰居起紛爭,
對方直接刑事提毀損和傷害,
目前快滿六個月,
案子還在法院分文中,
毀損這部份確定沒有,
傷害也沒有,但要看法院認定,
因為我確實有抓住人家,
然後對方有願意作偽證的人。
我是一定會提誣告的,
但我問警察,
他是說要等法院有判決下來才可以提誣告,
我問到的議員免費服務律師:
說我現在就可以提了,
不然會超過六個月。
請問到底可不可以提?
我自己查到的好像也是要等判決下來。
非常感謝各位的幫忙,
小妹也是會找正規的律師諮詢,
但距離事實發生快六個月了,
聽議員的律師這樣講真的很緊張。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