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大家好,
內人在公務機關任職,是正式的公務人員。因為我們有在規劃出國去玩,
但她們單位比較特殊,以前有上級機關發函來說在有xxx任務的時候,不得請假出國,
所以她有先去問過說我們想出國去玩的時間,是否會有xxx任務。
當時的人事是回覆說不會,那段時間請假出國也不會有問題(有email紀錄),
但因為他快卸任了,希望等新的人事來再請假,以免後續的人事都不知情。
結果最近新的人事上任了,請假申請送出去被打回來,
說他不能確定那段時間會不會有xxx任務,不准假。
有跟新人事提出過前任人事的說法,新人事表示不關他的事。
也有提到這樣要改期會造成很大的損失,新人事也表示不是他的問題。
問題:
我們在前人事同意後,就開始訂機票/旅館,
很多都是改期/取消會有高額罰金甚至不能取消的,
目前光是不能取消的部分,大概就30萬左右,其他改期/取消的罰金、手續費還沒算。
想請問的是,我們基於信任前人事的專業而做出請假決定,
結果現在新人事不認帳,造成我們的損失,這樣是否有辦法求償或是救濟管道呢?
謝謝大家
P.S.因不想被認出是什麼單位,故以xxx狀況代替,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