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昨晚帶小朋友去室內網球場打球,有網球發球機的那種,採無人管理,但有監視器.
在打球前有跟小朋友在室內吃外食,因為是用app連線付費,所以打完球後看到這室內
網球場管理員傳訊給我,跟我說違反場地公約禁止飲食,有把公告貼在入口處,要我合
作,當下我打完球就離開了.
今天早上這室內網球場商家的IG跟FB有新的貼文,貼文聲明維護打球環境禁止飲食外,還
附上監視器畫面我跟小朋友吃外食的照片(眼睛遮住),還用照片宣導民法說明父母有連帶
孩子賠償責任.我有傳訊管理員報告事前不知情原因,希望可以撤下,但目前商家貼文還
在.
問題:
1.我有權利主張撤下?
2.如果對方不撤下,有什麼辦法保障自己或提告什麼(肖像權?)?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