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公告寫到11/18前取貨報會員可以每筆獲得五點openpoint點數,但是我在11/13下
午取貨的時候,我看到店員快速輸入別人的手機號碼,沒有詢問我是否有會員。我是出示op
enpoint會員裡面的0元取件條碼,照理說很明顯我有會員了
問題:因為已經經過多日我確定沒有收到點數才聯繫711聯合服務中心,已經在今日打電話要
求馬上調查,我手上沒有對方實質上業務侵佔的證據,這樣對方是不是只要說沒有監視器畫
面了這樣我就沒有證據提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