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nkuo (Hon_kuo)
2025-02-18 07:22:27其實嚴格來說不算是借名登記,只是類型有點像
爸爸以前都會固定給阿嬤錢拿去標會買房子(阿嬤要的,爸爸都會把大半的錢給阿嬤自己
只留一小部分),甚至買房後的貸款大部分也是他付的(另一小部分是阿公付的,阿公過
世後的大部分貸款也爸爸結清),只是阿嬤那時後說房子先登記在她那邊,日後在給他,
爸爸當初因為美想那麼多加上本身個性關係就沒有對此反駁。
好幾些年過去,爸爸前些日子有詢問阿嬤能否過戶回來卻被拒絕,這20年來來爸爸和我們
都一直住在這間房子(戶籍都在這邊),相關地價稅等也都由我們繳清,想詢問一下現階
段該怎麼處理?目前看到有預告登記/共有兩種之做法,只是都需阿嬤同意。
目前對此很煩惱畢竟這是我們住了很久的家,大部分的錢也都是爸爸繳的甚至花了他大部
分財產,這也是他的退休金。
P.s想詢問一下權狀遺失寄送位子是所有權人的戶籍地而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