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熱門話題-「高級公務員」目中無法

作者: IJuBan (我就笨)   2014-06-09 17:51:37
※ 引述《wyin (要溫柔要勇敢)》之銘言:
: 熱門話題-「高級公務員」目中無法
: 2014年06月09日 04:10
: 王炳忠/抗獨史陣線發起人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609000735-260109
: 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如今因參與太陽花學運,被質疑違反《公務員行政中立法》。
: (本報資料照片)
: 有關黃國昌是否違法一事,中研院上周五深夜發聲明說是沒違,「有按規定請假」,
: 但中研院不只不說明黃國昌何時請假、怎麼請假、請假多久,其言辭亦多有矛盾,只
: 是拿石頭砸自己腳。
: 黃國昌既然是公務員,那就還不只是請假的問題,而是有無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
: 規定的「要謹慎,要忠於職務」的問題。有公務員因思想不對就被嚴懲,謝啟大發言
: 就被狂批必須免職,那黃國昌不但出言辱國、辱台、詆毀元首,還付諸行動領導,其
: 本人也自承涉犯刑法首謀聚眾、闖入公署、破壞公物、內亂等罪,後來又成立「島國
: 前進」組織,宗旨為「以社會領導政治」、「從街頭奪回國家」。以上種種言行,怎
: 麼沒犯「不謹慎」罪而以《服務法》相繩?
: 再退一步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銓敘部說根據該法,公務人員不能在上班時間
: 參加政治性活動;而不論是上班或下班時間,「都不能主動集會、發起遊行、發動連
: 署」,也不能在政黨或政治團體任職。然而銓敘部又加了一句:「但是否違法,由所
: 屬機關認定。」此說已顯有問題,若所屬機關就可自己認定,那要監察院、公懲會幹
: 什麼?桃園合宜住宅弊案,是否可由桃園縣府認定了事?
: 如果這都沒違法,該院真的都可自行認定,那就沒事了,但該院顯然也覺心虛,在聲
: 明中又狗尾續貂說:「作為學術研究最高機關,對於各種不同觀點的學術意見,向來
: 尊重研究者的價值判斷與選擇。」具有公務員身分的中研院研究人員,「無法自閉於
: 象牙塔中,需走入人群,與國家發展和社會脈動相結合,實踐人類對永恆價值的追尋
: 。依其探索所獲得之確信,提出具體主張,應享有言論自由之保障,此恆為民主社會
: 之常態。」
: 如果真的能用「言論自由」的憲法大帽搪塞違法問題,那其他位階低的《公務人員服
: 務法》、《中立法》、《考績法》、「差勤規定」都要讓位,則該院又要針對這些法
: 為黃國昌提辯作何?
: 難道就是「中研院」的公務員才是最高級的,刑不上大夫,其他低級公務員,就有法
: 嚴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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