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台電一直要讓核四商轉?

作者: Okak (Okak)   2014-06-11 01:06:58
※ 引述《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之銘言:
: ※ 引述《Okak (Okak)》之銘言:
: : 有變故就不先談? 這是那門子理由?
: 不然??中間有變故對方不給你放你又能怎樣??
對啊,所以結果就是到最後有沒有地方存也不知道,沒有地方存只能涼拌
: : 對啊,問題是你的「核能不出事」理論剛好就打你的「核廢有出路」理論
: : 的臉。你們很樂觀,有可能會出事都預設不會出事的立場,有可能找不到
: : 核廢處置方法都先預設找得到方法的立場,可對不起,一般正常人都是比
: : 較保守的
: 兩個沒關係的事情也能說打臉XDD,而且那句也是你說的又不是我說的。
: 檯電目前正在選終儲地點,不能出國就在台灣國土埋起來,
: 至於要埋哪台電說不能說,說了就會有人在那設籍靠夭補助。
那這不是更好笑,你的儲存成本的計算居然是建立在「沒人會靠夭」
的假設上
: : 好好笑,這種保險,要不就是超高保費,要不就是拒保,你知道嗎?
: : 真要什麼都有得保,核四要不要先去買個保單先? 告訴你,沒人敢保
: : 啦! 出了事,連台電自己都賠不了了,找誰賠啊?
: 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news/news01-1.aspx?sid=308
: 不就一兩個月前才有新聞的嗎,反核說謊都不打草稿的XDD。
哈哈哈,好好笑,你知道核災每一事故的最高理賠上限是多少嗎?
http://tinyurl.com/ocmsyde
核子損害賠償法
第24條(賠償責任限額)
  核子設施經營者對於每一核子事故,依本法所負之賠償責任,其最高
限額為新臺幣四十二億元。
  前項賠償限額,不包括利息及訴訟費用在內。
42億請問對於重大災難是要賠個鬼啊? 這剛好證明了核電是多麼低度投保
,多麼不負責任的產業!!!!!
: : 瑞士,自己回去看。台電估的處理成本比瑞士居然還要低
: 喔,我也不知道台電怎麼估,你自己去問台電吧,上面網址有聯絡方式。
因為它低估啊!! 就這麼簡單
: : 然後呢? 所以就要蓋核四? 核四也cover不了那個缺口,還是你是說要蓋
: : 核五六七?
: 所以 cover 不了就放給他爛??好啊,台北缺電我超爽。
問你啊? 你蓋了核四也完全cover不了,核不核有意義嗎?
: : 這種事本來就是政府出錢投資的,那裡不對? 這種戰略性的尖端研究,本來
: : 就是政府出錢的。你以為老美的核能沒有政府出錢資助,搞得起來嗎?
: : 太陽能和離岸風力不是當基載電力,而是當夏季備載電力,本來就是可行的
: : 方案;洋流發電是台灣最有潛力的再生能源,你不投資,怎麼可能做得起來?
: 戰略性的尖端研究XDD,我還不知道離岸風力跟洋流發電有什麼戰略性勒。
: 再說洋流發電不會影響到漁獲??黑潮沿岸的國家不會跟你靠夭嗎??
: 當備載就注定抵不了核四,你省省吧。
今天的問題是會缺電,缺電最大的可能是夏季用電,有夏季可用的備載電力
,本來就可以解決問題,那裡不對?
戰略性不戰略性又不一定和打仗有關,你如果要那樣解釋,請自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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